一位高铁列车长的62个闹钟******
新华全媒+|一位高铁列车长的62个闹钟
视频:新华全媒+|一位高铁列车长的62个闹钟来源:新华社
“重点旅客到站。”1月9日17点45分,随着一阵闹铃声响起,列车长郎茜快速扫一眼手机提示,快步向8号车厢方向走去……
33岁的郎茜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客运段值乘D2281次列车的列车长。这趟复兴号列车由南京南站发至深圳北站,运行里程超1930公里,途经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5个省市。
9日是春运开启的第三天,D2281次列车运送旅客4780人次,大量乘客挎着大包小包踏上归乡旅途。“这是疫情防控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后的首次春运,旅客数量激增,也对我们做好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郎茜说,这是她经历的第13次春运。“进入春运后,我的闹钟设置明显变多了。”
1月9日,郎茜等待列车到站协助盲人夫妇安全下车。新华社记者季春鹏 摄临近傍晚,郎茜得知一对盲人夫妇将在漳州诏安到站,便提前设置闹钟重点关注。快到站时她将夫妇俩引导至车门处方便下车。“三年没回家过年了,感谢你们,终于到家了!”盲人旅客陈景山说。郎茜与安全员将陈景山夫妇小心搀扶下车,送到诏安站值班员手中,随后值班员将引导这对夫妇出站与家人会合。
这一幕是郎茜值乘服务的一个小缩影。2013年,郎茜走上列车长岗位。每逢工作当天凌晨4点30分,她就被第一个闹铃声唤醒,快速起床洗漱,随后开启一天的值乘工作。去年10月起她开始值乘D2281,新线路需要学习的地方多,她便尝试动态“闹钟法”帮助自己快速适应。
1月9日,郎茜在列车上服务旅客。新华社记者季春鹏 摄“手机闹铃成了我最好的‘小秘书’。”郎茜说,她手机里的闹钟在设置界面不停增增减减,零碎地记录下一天工作的众多细节,最多时一趟列车值乘下来设置过62个闹钟。“当时只想着千万不能忘了旅客的需求,后来一看手机才发现,闹钟设置了好几页。”郎茜说。
1月9日,郎茜展示她设置过的部分闹钟。新华社记者季春鹏 摄踏上列车,郎茜先巡查车厢。她从第一节开始认真检查,查看灭火器有效期,按下厕所冲水按钮看水压,查看卫生间是否消毒,听听广播音量是否合适……每一个细节都不能忽视,当所有车厢检查完毕,车站开始响起旅客放行广播。
“旅客安全出行是我们最大的责任,作为一名列车长,首先要把好安全关,做好现场作业和安全卡控,确保列车和旅客安全。”郎茜说。
“D2281的开行便利了许多往返长三角与珠三角的旅客。”郎茜说。6号车厢的乘客王磊是潮汕一家医美机构市场部的负责人,因为美容仪经销商在常州,王磊每月都要往返长三角与珠三角。由于美容仪较大,上车时郎茜就帮助王磊收起大件行李柜的隔板,同时协调其他乘客摆放好大件行李。
下午6点10分,郎茜的闹铃又响了。5分钟后,她便与另一位乘务员协助王磊把美容仪在潮汕站安全送下了车。车门缓缓关上,郎茜向王磊挥手致意,转身又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新华社 记者刘兆权、何磊静、杨丁淼)
河南平顶山一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 21人被追责问责******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清风平顶山”微信公众号消息,河南省平顶山市纪委监委3日发布关于鲁山县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件追责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表示,平顶山市纪委监委深入调查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共追责问责21人。 2021年4月23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导组移交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等人非法生产并处置铝灰渣问题线索后,平顶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市县两级调查组,依规依纪依法进行了深入调查,并对存在环境监管失职失责问题的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现通报如下: 一、关于张良镇宇航皮具厂非法处置铝灰渣等危险废物问题 经查,2019年6月,原鲁山县环保局职工王炳方为非法牟利,伙同张良镇张南村村民冯延伟等人,从事铝灰渣加工回收金属铝业务,并将产生的废铝灰掩埋在冯延伟经营的宇航皮具厂内及该厂北侧500米的土地内。经河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鉴定,该厂加工、处置的铝灰原料和倾倒物均属于“危险废物”,该掩埋点共非法占用耕地4.5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现场共清理废物、废铝灰16819吨,由此形成的环境损害赔偿金额为3868万余元、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金额78万余元。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鲁山县环保局)、鲁山县张良镇人民政府、鲁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执法不严,履职不力,在环境监管、耕地保护等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 二、有关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本案共追责问责21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刑罚4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4人,政务撤职2人,调离环保工作岗位3人。 王炳方,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原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污染环境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李庆涛,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李苏南,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副中队长,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陶林超,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一中队(张良中队)原工作人员,严重职务违法,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刘广跃,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安华延,鲁山县张良镇环保所原副所长,违反工作纪律,被给予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调离环保工作岗位。 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鲁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原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陈新兴等5人,违反工作纪律的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永军等7人,违反工作要求的鲁山县张良镇国土资源所原负责人孙自合等3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